借阅规则
图书馆借阅管理及规则
一、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在图书馆总服务台及自助借还书机上办理图书借、还手续。
二、借书时校园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若发现用他人卡借书者,立即扣押并进行处理。若校园一卡通遗失,请立即办理挂失,在挂失前发生冒领、冒借均由原持卡人负责。
三、借还书程序:
1.请读者遵守各库室有关规定,阅览完毕请将书放至归位架,严禁将书乱插、乱放,保持图书架位有序、整齐。
2.离馆时,应持已选定图书到自助借还机或交到总服务台办理有关手续。未办理借书手续将书带出图书馆的视为窃书。
3.读者借到书后,应加以核对,如发现有差错或残缺、污损情况,应当即声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残缺、污损章;如不检查申报,发生上述情况,还书时污损残缺一经查出,概由最后借阅者负责,并按规定予以一定赔偿。
4.读者还书时,请持归还图书到自助借还机或总服务台办理,经验收无误后再离开。
四、借阅规则:
1.借书册数:读者外借册数无上限(不含特殊申请借书读者)。
2.借阅期限:
①教职工:各类图书借阅期限为90天,可续借1次,续期为30天。
②学生:各类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可续借1次,续期为30天。
③光盘借阅期限为7天,可续借1次,续期为7天。
五、借阅图书应按期归还,逾期一天收取滞还费0.1元/本,以此类推。读者若有逾期图书未还或滞还费未交时,不能再借图书。根据计算机管理系统设定,所借图书应还日期若为节假日,则自动顺延。
六、读者必须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上圈点、划线、涂批,严禁撕割,违者按图书馆有关规定赔偿。
七、凡遗失图书,须以相同版本的书赔偿,赔偿同种图书确有困难者,按图书馆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八、离校手续:教职工调离、学生毕业或中途退学,需将所借图书全部清还,并携带上校园一卡通到图书馆综合科办理相关离校手续。丢失图书者,应按图书馆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教职工书刊借阅规则
为了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方便读者,加速流通,提高利用率,同时为了加强书刊资料的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图书馆特对教职员工借还书刊作如下规定:
一、 借书册数:
每卡可借各类出版物总数无上限,其中普通图书无上限,过刊限借2册,光盘限借4张。
二、 借阅期限:
1、各类图书及期刊借期均为90天,所有图书可续借1次,每次续期为30天;
2、光盘借期为7天,可续借1次,续期为7天。
3、借阅图书应自觉按时归还,逾期一天收取滞还费0.10元/本,以此类推。
三、下列文献资料只限在馆内阅览,原则上不外借:
1、单本图书、字典、辞典、年鉴及其他参考工具书;
2、音像资料;
3、中外文现期报纸、期刊及人大复印资料等。
如有教学、科研任务确需外借,需填写申请单,经馆领导批准,并严格按承诺归还日期归还。
四、本校教职员工到外地进修学习等特殊情况未能按期归还图书,须由所在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五、对各院(部)长期使用和特殊需要的专业用书、工具书,可采取集体借书的方式,由各院(部)指定专人负责(资料员),办理签收手续。借书种类、册数根据具体需要确定,所借图书每学期清理一次。对严重损坏、丢失的图书,应按图书馆有关规定赔偿。
六、凡遗失图书,须以相同版本的书赔偿,赔偿同种图书确有困难者,按图书馆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七、教职员工出国留学、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校时,须将所借书刊全部还清,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配书光盘借阅规则
一、本馆光盘实行闭架借阅,读者一律凭本人一卡通借阅。
二、借还程序:
1、读者请主动出示一卡通,并在光盘检索单上填写所借光盘名称,或光盘所配图书的书名及其他信息(ISBN号码、作者、条码号、索取号),工作人员凭单查找光盘,办理借阅手续后交给读者。
2、读者借到光盘后,应加以核对,如发现有差错、残缺、污损及数据不能读取的情况,应当即声明,由工作人员处理;如不检查申报,发生上述情况,归还光盘时一经查出,由最后借阅者负责,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读者归还光盘时,由工作人员检查光盘是否可正常读取数据,盘片是否有污损、划痕,光盘套及标签是否完好,验收无误后再离开。
三、借阅数量和借阅期限:
1、教职工,限借4张,期限为7天。可续借1次,续期为7天。如需要借阅超过规定数量的光盘,或延长借阅时间,须经馆长批准。
2、学生,限借4张,期限为7天。可续借1次,续期为7天。
3、逾期不还者,每超期一天收取滞还费0.1元/张。
请注意:读者可借图书总数包含光盘借阅数量。
四、读者应妥善保管所借光盘,保持盘片、光盘套与所附标签完好。归还时若发现盘片有被水浸、油浸、漆保护层损坏、严重污浊或重压变形、盘片破裂等污损情况时,按图书馆有关规定赔偿。读者所借光盘若不慎遗失,需以相同版本的光盘赔偿,赔偿同种光盘确有困难者,按图书馆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综合阅览室借阅规则
一、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入室读者需刷卡登记。外单位读者可凭馆际互借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相关手续后,入室阅览。
二、本阅览室陈列下列书刊:
1、工具书(辞典、字典、词典、年鉴、手册等);
2、收藏除艺术、外语、旅游类的其他种本图书。
三、读者自行取阅,阅毕请放至归位架。
四、本阅览室陈列的图书供读者在室内阅览。若读者需要复印室内资料,必须办理有关手续,且应当班归还。逾期不还,按每册每天0.1元收取滞还费。
五、入室时请保持肃静,自觉关闭通讯器材或将通讯设备调成静音状态,不得在室内喧哗,注意室内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吐痰、吃零食和乱丢纸屑、果壳,不准穿背心、拖鞋入室。
六、遵守库室开放时间,请勿拖延离室。离开时请将个人物品带走。严禁占座。
七、读者应爱护书籍资料,不得随意圈点、划线、涂批,严禁撕割,违者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罚。若发现撕割、偷书等行为,令其检讨,张榜公布,并报请学校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对不良行为进行检举揭发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八、爱护公共设施,如有损坏,按规定进行赔偿。
九、注意安全用电,电脑、充电器等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不得随意拉线,接线板上不能接过多电源插头,禁止多个互接。
电子阅览室上机管理规定
根据学校机房管理有关规定,维护良好、舒适的上机环境,请读者上机前阅读以下上机管理规定,共同遵守:
1、本电子阅览室由图书馆统一管理。
2、本电子阅览室凭一卡通免费上机使用。
3、进入本电子阅览室,需持本人一卡通到值班台刷卡,自行选位上机。
4、为保持良好的上机环境,本电子阅览室上机时采取一人一机,不得多人共用。
5、下机时,请凭一卡通到值班台刷卡下机,否则上机系统视为仍在上机状态。
6、爱护机器设备,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只能使用指定的设备、软件。对不服从管理者,视情节轻重进行终止上机、赔偿损失等处理。凡因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者,均由读者本人承担后果,并负责赔偿。
7、上机时如出现机器故障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汇报,由机房管理员解决。不得随意修改和删除机器原有文件、机内参数设置、配置和属性。
8、严格遵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互联网法律、法规。严格服从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禁止利用网络制作、浏览、下载、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和不健康的内容,如经工作人员发现并劝阻无效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本中心将依据上机记录和监控资料严格管理,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9、请自觉保持机房清洁整齐,禁止将食品带入室内,禁止吸烟、吐痰、乱扔废弃物。请保持机房安静,不得在机房内高声喧哗和随意走动。
10、遵守学校及图书馆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
若对本电子阅览室管理及服务有何好的建议及意见,请在图书馆意见箱、QQ或其他渠道反映,我们将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尽快解决。感谢您对本馆工作的支持。
自主学习中心上机管理规定
根据学校机房管理有关规定,维护良好、舒适的上机环境,请读者上机前阅读以下上机管理规定,共同遵守:
1、自主学习中心由图书馆统一管理。
2、本中心提供设备使用服务、在线本地学习资源服务、校园网服务,校园网外网服务由网络与信息中心提供。
3、进入本中心,需持本人一卡通到值班台刷卡,自行选位上机。无一卡通者,请与服务台值班老师联系。
4、为保持良好的上机环境,本中心上机时采取一人一机,不得多人共用。
5、下机时,请凭一卡通到值班台刷卡下机,否则上机系统视为仍在上机状态。
6、爱护机器设备,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只能使用指定的设备、软件。对不服从管理者,视情节轻重进行终止上机、赔偿损失等处理。凡因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者,均由读者本人承担后果,并负责赔偿。
7、上机时如出现机器故障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汇报,由机房管理员解决。不得随意修改和删除机器原有文件、机内参数设置、配置和属性。
8、严格遵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互联网法律、法规。严格服从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禁止利用网络制作、浏览、下载、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和不健康的内容,如经工作人员发现并劝阻无效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本中心将依据上机记录和监控资料严格管理,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9、请自觉保持机房清洁整齐,禁止将食品带入室内,禁止吸烟、吐痰、乱扔废弃物。请保持机房安静,不得在机房内高声喧哗和随意走动。
10、遵守学校及图书馆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
若对本中心管理及服务有好的建议及意见,请在图书馆意见箱、QQ或其他渠道反映,我们将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尽快解决。
参考咨询室管理制度
1.参考咨询室工作人员须按时到岗,按时开关门。
2.参考咨询室的工作职责是发挥图书馆的参考咨询功能,为来访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参考咨询服务,营造优良、舒适和安静的参考咨询环境。
3.参考咨询室的接待对象是我校教职工,原则上不接待学生。如有学生要学习,应引导至其他库室;如有学生要使用电脑,应引导至103自主学习中心或415电子阅览室。
4.工作人员接待教职工时,必须热情周到、尽心尽力、急人所急、想人所想。
5.工作人员在进行参考咨询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如果不能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6.工作人员须统计每周来访人数,做好管理工作。
7.工作人员应做好参考咨询室的宣传工作,提高来访人数,最大化地发挥参考咨询室的作用。
8.工作人员须遵守工作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时常清扫参考咨询室,保持整洁,定期维护设备,如遇损坏或老化,要及时报修或报废。严于律己,做到爱室如家。
9.来访教职工须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不得损坏、随意移动设备和物品。
10.来访教职工须爱护机器设备,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只能使用指定的设备、软件。对不服从管理者,视情节轻重进行终止上机、赔偿损失等处理。凡因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者,均由来访教职工本人承担后果,并负责赔偿。
11.来访教职工上机时如出现机器故障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汇报,由机房管理员解决。不得随意修改和删除机器原有文件、机内参数设置、配置和属性。
12.来访教职工须严格遵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互联网法律法规。严格服从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禁止利用网络制作、浏览、下载、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和不健康的内容,如经工作人员发现并劝阻无效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13.来访教职工可在参考咨询室进行科研、学习、讨论和休息等活动。
14.来访教职工在进行活动时须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注意卫生,保持室内清洁。
15.为维护参考咨询室的环境卫生,保障设备的良好运行,来访教职工不得在参考咨询室内饮食,以免对环境和设备造成不良影响。
文检课教室管理制度
1.文检课教室工作人员须按时到岗,按时开关门。
2.文检课教室是进行文献检索课教学、讲座培训和读者活动的场所,其工作职责是发挥图书馆的信息素养教育功能,做好文献检索等课程的教学,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学设备和环境,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
3.使用文检课教室前,工作人员须提前打开电脑、灯光、音响和投影仪等设备,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使用文检课教室完毕后,工作人员须关闭电脑、灯光、音响和投影仪等设备,以免浪费能源;并须关闭窗户,以防降雨入室,损坏地下线路。
4.工作人员在进行教学时,必须做到认真教学、专心上课、传道授业、答疑解惑,遵守教学纪律,不得做出违反教学纪律的行为,以免引发教学事故。
5.工作人员须统计每次上课的出勤人数,记录在统计表上,做好管理工作。
6.工作人员和学生均须按时进行线上和线下签到,以免缺课。
7.工作人员须遵守工作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时常清扫文检课教室,保持整洁,定期维护设备,如遇损坏或老化,要及时报修或报废。严于律己,做到爱室如家。
8.学生须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不得损坏、随意移动设备和物品。
9.学生须爱护机器设备,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只能使用指定的设备、软件,不得利用电脑等设备进行教学之外的活动。对不服从管理者,视情节轻重进行终止上机、勒令离开、赔偿损失等处理。凡因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者,均由学生本人承担后果,并负责赔偿。
10.学生在上课时如出现电脑故障应及时更换电脑,并向工作人员汇报,由机房管理员解决。不得随意修改和删除机器原有文件、机内参数设置、配置和属性。
11.学生须严格遵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互联网法律法规。严格服从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禁止利用网络制作、浏览、下载、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和不健康的内容,如经工作人员发现并劝阻无效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12.学生在上课时须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注意卫生,保持室内清洁,不得做出打瞌睡、玩手机、嬉戏打闹、交头接耳、闲聊谈天等违反教学纪律的行为。
13.学生在上课前须将手机放置在手机袋内,如无教学需要不得取出使用,下课方可取出。如有不放置者,进行批评教育,如仍不放置,报院系或教务处处理。
14.为维护文检课教室的环境卫生,保障设备的良好运行,学生不得在文检课教室内饮食,以免对环境和设备造成不良影响。
15.结束教学活动后,工作人员须及时关闭文检课教室。如有学生要使用电脑,应引导至103自主学习中心或415电子阅览室。
16.如有教职工要使用文检课教室,须提前一周向图书馆综合科(电话:0773-3691036)申请,填写《图书馆场所使用申请表》电子版,经领导审批后即可使用。
